一名狗主命令飼養的狗隻襲擊愛護動物協會義工下體,東區裁判法院法官判被告傷人罪成,即時入獄半年。
被告是的士司機,四十九歲,疑不滿女貓癡經常在後巷餵飼流浪貓隻,涉「放狗咬貓」,指揮他兩呎高唐狗咬傷貓兒,甚至咬掉貓兒頭顱。貓癡向愛護動物協會義工求助,在五月十九日凌晨,受害人被唐狗咬至遍體鱗傷,連睪丸也受創,幸好已痊癒。
法官判案時說,被告的狗訓練有素,但被告無阻止狗隻咬人,因此判他罪名成立。
貓癡盧淑琪曾在庭上供稱,她在北角木星街後巷餵飼流浪貓已8年,至案發前夕,遭被告恐嚇勿在該處餵貓,否則他便會「放狗咬貓」,以及會打死她。
標籤: 貓, CAT
0 Comments:
發佈留言
<< Home